本网讯(图/杨文婷文/乔琳颖)3月18日下午,老版新葡萄8883官网版特色在田楼8101教室举办第五十一期赭山青年学者论坛。学院青年教师苏明明以《大学何以“代理父母”——美国高校管理规则与学生个性博弈的历史考察》为题作分享,报告由学院研究生会陈昔雨同学主持。

苏明明老师首先梳理了美国高校“代理父母”制度的起源,该制度的形成与美国早期大学生入学年龄偏低直接相关。19世纪时,美国大学生入学年龄普遍仅13至14岁,基于这一群体的身心发展特征,大学被赋予了类似家长的全面管理权,需对学生开展多方面的监护与引导。
随后,她指出20世纪50年代末至60年代是该制度的转型阶段。这一时期,大量成年退伍军人进入高校就读,学生群体的年龄结构与成熟度发生显著变化,学生自主意识不断觉醒,开始对高校的严苛校规提出挑战。
同时,她介绍了该制度发展中的关键法律节点——1961年的迪克・杰克逊案。该案中,法院明确裁定州立大学学生享有宪法规定的“正当程序权利”,要求高校对学生作出开除等重大处分前,必须履行法定程序。这一判决成为重要转折点,推动美国高校角色从对学生全面监护的“替代父母”,逐步转向助力学生成长的“学生发展促进者”,也让高校管理权与学生自主权在法律层面实现了平衡。

苏明明还将研究视角回归我国高校管理现实,指出我国高校学生管理正面临发展中的相应问题,管理制度与成年学生自主需求存在深层矛盾。她提出,我国高校可结合自身办学实际,超越单一的“消极自由”,注重培育学生自我管理、参与治理的“积极自由”能力。